老妈最喜欢讲的一句话,就是“千孝不如一顺”。今天重新翻一下“论语”,发现孔夫子有论及孝顺。
有人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说,孝就是无违。又问,无违是什么意思?孔子回答说,就是无违礼。
礼,也就是天道在人道的一个折射,所以,真正的孝顺,就是不要违背天道。
可惜,跟老妈是无法坐而论道的。只能在这里感叹一下。
读“论语”,读到流眼泪。那真是一个伟大的灵性。
08 星期四 12月 2011
老妈最喜欢讲的一句话,就是“千孝不如一顺”。今天重新翻一下“论语”,发现孔夫子有论及孝顺。
有人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说,孝就是无违。又问,无违是什么意思?孔子回答说,就是无违礼。
礼,也就是天道在人道的一个折射,所以,真正的孝顺,就是不要违背天道。
可惜,跟老妈是无法坐而论道的。只能在这里感叹一下。
读“论语”,读到流眼泪。那真是一个伟大的灵性。
07 星期五 10月 2011
昨天看到Jack Kerouac的一句名言,出自“The Dharma Bums”:
One day I will find the right words, and they will be simple.
这句话有点似曾相识,仔细想了想,原来是黄舒骏在“改变1995”里的一句歌词:
我最想写的那一首歌,至今还没出现。
也许他们的本意和我体会到的完全不一样,但我在这两句话里读到了“等待”和“希望”:其中虽然有自我安慰的意思,但这也是一种很积极的人生态度。
读10本书的第一本也选好了:Prisoners of Liberation。还没有仔细看,稍微了解了一下背景。大致上,是几个美国人在北京,49年的时候来不及撤退,就被抓起来劳教了几年。后来释放回美国,然后就写了这本书。
鼓动他们写这本书的政客一定是要失望了:因为里面不是愤怒和指责,而是反思,而是对劳教几年生活的一种很积极的回忆,愉快的,不愉快的,以及他们所接触到的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看介绍,我觉得是属于那种有良知的知识份子写出来的回忆录。所以就很想静下心来好好读一读。
01 星期六 10月 2011
发现自己这么爱看书的人,这几年的阅读量越来越小。今年大半年过去了,居然一本像样的书都没读过。
给自己一个读10本书的目标,挂在这里,看啥时候能完成。
网上读物不算,佛经不算,快餐小说不算。
书名 | 作者 | 推荐度 |
---|---|---|
1. Prisoners of Liberation | Allyn and Adele Rickett |
15 星期四 10月 2009
这几天以来,利用一边吃午饭的时间,行云流水一样的看完了Dan Brown的新著『The Lost Symbol』。
可以看得出,作者在调研方面是下了很多功夫的。就跟『Da Vinci Code』一样,各种各样的线索,隐藏在不经意的文字、图画、建筑、传说中,把它们一条一条整理出来,加一些想像,连贯成一个体系,构建出一个故事,这是一项庞大而且高难度的工程。只是,走的路线还是和前两部作品(Da Vinci Code,Angels & Demons)一致,简单的重复和雷同。要我是Dan Brown,功成名就,钱也不缺了,一定会选择写些不一样的东西。
最初的『Da Vinci Code』大红大紫,我倒是觉得虎头蛇尾,关子卖得很大,最后揭开的时候却啥都没有,很让人失望。倒是后来的『Angels & Demons』很不错,一气呵成,有一种整体一致的感觉。但是这部『The Lost Symbol』,感觉就跟『Da Vinci Code』类似,花轿红盖的,揭开来却是个芙蓉姐姐。
故事是讲,美国的Freemasons组织,肩负着保护人类遗失智慧的重任。这个智慧要是落到恶人手里,则不堪设想。所以故事中,很多人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意吐露秘密。结果到最后,他们守护的这个所谓远古智慧,其实就是圣经。当初设计这个复杂的密码保护系统的那个Freemasons的先辈,岂不是吃饱饭没事干?
作者的解释(通过书中人物的口),是圣经里隐藏着很多史前文明的信息。这个我觉得是可能的,至少牛顿下半辈子都在折腾这个。但是,要是他们守护的是如何解读圣经的秘密,那也还说得过去;守护的只是一部只具有象征意义的圣经,也实在太难以自圆其说了。
对不起,还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我这么一说,这本书的悬念大概就减了一大半乐趣。
值得一提的,书中人物以为,圣经里有不少描述如何开发人类潜能的文字。比如圣经的Matthew 6:22,“when your eye is single, your body fills with light.”简直就是在讲法眼啊,然后法眼放光照亮全身,这是很高深的禅定境界,是开发人本身的智慧和潜能的途径。
31 星期一 8月 2009
最近床头放置的是两本书,一本是『六祖坛经』;另一本是Federico Garcia Lorca的诗全集,双语的,左边西班牙语,右边英语译文,厚厚的一大本。
常常早上醒得太早,外面还是一片漆黑,就打开灯,翻开诗集,看上几首诗。有时候看到妙处,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
就像今天看到这首“Idyll”,神秘,心里非常的静:
You wanted me to tell you
the secret of spring.When it comes to secrets, I
am exactly like the fir.A tree whose thousand little fingers
point to a thousand byways.My love, I’ll never tell you
why the river runs so slow.But upon my voice’s still waters
I’ll place the flickering ash of your glance.Circle about me, dark beauty.
Watch out for my prickly needles.Circle about me some more,
playing the draw-wheel of love.Oh, I couldn’t tell you if I wished
the secret of spring.
某人很心水的老男人Leonardo Cohen,从小就对Lorca的诗歌爱不释手。Cohen后来的名曲“Take This Waltz”,就是根据Lorca的诗“Little Viennese Waltz”改编的。
很令人难过的,Lorca在佛朗哥的独裁统治时期被迫害致死。
14 星期四 5月 2009
『一千零一夜』是我小时候最喜欢读的神话故事书。现在每次看到沙特阿拉伯面带黑纱、千篇一律的妇女的时候,总是会很叹息,曾经这么有生命力的一种文化,居然退化到了这种程度。
不过我今天是有感而发,想要转述一下『一千零一夜』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具体的感是什么呢?我就略过不提了。
从前有个人,听得懂兽语,但是他不可以转述兽语给其他人听,否则自己就会死去。他家里有个老婆,知道以后,一定要他转述听来的兽语。接下来的故事是这样的:
商人老婆唠唠叨叨,非要商人讲出发笑的原因,商人难以忍受,只好决定把这些对老婆讲。他叫儿子去把法官和证人请来,决心当众写下遗嘱,然后把秘密讲出来,就去死掉。他不愿老婆受委屈,因为他老婆是他叔父的女儿,也是孩子们的母亲,所以他只好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一向宠爱她,何况他已经活了一百二十岁了。当时他请来亲戚朋友和邻居,向他们说明了自己的情况:他把鸟兽的对话一泄露出来,生命即刻终结。到场的亲友们纷纷地劝说他的妻子,道:
“向安拉发誓,你放弃这个要求吧,否则,孩子们就要失去父亲,你就会没了丈夫。”
“不,我不放弃。不管他会怎样,我都要知道这个秘密。”
她固执己见,亲友们不由面面相觑,无话可说。这时商人站起来,离开亲友,前去沐浴,他准备好要泄密而死。
他家里养了一条狗、一只雄鸡和五十只母鸡。经过鸡棚时,他听到那条看家狗用责备的口吻对雄鸡说:
“主人要死了,你有什么高兴的?”
“这是怎么回事?告诉我吧。”雄鸡问。
狗把有关的一切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雄鸡听后,说道:“向安拉发誓,主人怎么这样想不开呀!像我,有五十个妻子,想不要谁就不要谁,主人才不过一个老婆,就管教不了!他应该折上几根桑树条,把她关起来痛打一顿,即使不打死她,也得叫她认错悔过,再不敢为所欲为呀。”
商人受了启发,于是去折了些桑树枝条,藏在房里,然后对他老婆说:“来吧,我这就把秘密告诉你,让我死在房里,免得别人看见。”
老婆进了房,商人立刻关上门,拿出桑树条,一下接一下地抽打她,打得她只顾讨饶,一个劲地说:
“我错了!我忏悔!宽恕我吧!”她跪在地上,不停地吻丈夫的脚。夫妻两人又和好如初。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对于只顾自己、不懂得珍惜伴侣的人来说,就应该关起来抽打一顿。
31 星期二 3月 2009
『Borstal Boy』,作者Brendan Behan。一个爱尔兰人强烈推荐的,读了三个多月,终于把它读完了。
我买的书里面,大约有一半,是看了几章就放下了。有时候是写得太差,有时候是不对自己的兴趣。另外一半,是看完了,觉得不错,但是这辈子不会再去拿起来了。偶尔的,会遇到那么几本书,看完了觉得依依不舍,有空就还会拿起来翻翻。这本『Borstal Boy』就属于最后一类的“珍品”。
虽然是小说,其实是日记似的自传。Behan少年的时候,为爱尔兰共和军去英国放炸弹,被逮捕入狱。因为他未成年,后来又迁到类似少年管教所的地方关押。这些少年犯们,就被称为“Borstal Boy”。
如果说情节,那几乎是没有。就是每日里的琐碎事情。我记得第一个月的时候,看得很辛苦。因为那时就想赶快把书看完,可以进入下一本。但是快速的跳跃着看情节,什么也看不到,非常的乏味。后来某一天的下午,慵懒的躺在沙发上,没有计划和目标,随意的翻一两页,一字一句的仔细看过去,突然觉得,原来作者创造了那么精彩的一个世界,而我差点错过。从那天开始,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每天看上几页几十页,跟着少年犯们一起吹牛打架、一起偷水果、一起溜到海边去游泳……
尤其是书的结尾,不是“霓裳羽衣曲”盛唐原版的渐渐消散,而是像南唐大周后改订的那样,急转直下,嘎然而止。正是看得最兴致勃勃的时候,突然就散了,结束了,心里是那样的依依不舍。
Behan是语言高手。书中大量的对白是当时英国的俚语,但有诗的韵律,非常美。人物非常的生动。情绪则是典型的男性风格:看似不经意,惊心动魄自在其中。
前两天因为书,还去借了改编的同名电影来看。太失望了,不知道编剧是怎么想的,硬把它改编成了一个gay love story,让里面的两个少年犯恋爱了一场,还让监狱长多了个女儿出来,来一段三角恋。真是看得气晕掉了。唯一想像会更让人生气的名著改编,就是开拍『红楼梦』,然后让马景涛来演贾宝玉,叶童演林黛玉,然后两个人满大观园的激动,活蹦乱跳,大喊大叫。
03 星期三 12月 2008
上两个月忙中偷闲,看了一些书和影视。
11 星期二 11月 2008
『Talking to the Ground』,作者Douglas Preston。最近看的四本书,全是这个Preston写的。他的游记写得很出色,一看就放不下来,看完就想去那个地方看一看。
这是一本游记。事情的起因,是Doug爱上了一个单身妈妈。有一天,单身妈妈问她的女儿,你愿不愿意叫Doug爸爸啊。女儿说,不愿意。单身妈妈随后告诉Doug,我已经把问题向女儿提出来了,现在轮到你来说服她。
这本书,记述的就是Doug为了拉近自己和小女孩之间的距离、精心策划的穿越Navajo印第安保留区的一次骑马旅行。书中除了记录一路发生的大事小事之外,还对Navajo印第安部落的历史、文化、传统,进行了细致的讲述。
最好笑的,是Navajo部落的“创世纪”传说:
远古时代,Navajo的祖先们是男女共居的,男人打猎,女人在家。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女人说,“感谢你,阴道,赐给我食物。”男人就很生气,说,“你应该感谢的是我,不是你的阴道。”女人很固执,坚决不改口,于是男女就隔河分居了。分居一段时间以后,女人耐不住春情,手淫了,结果因此而怀了孕,生下了一群怪物。怪物们差点杀光了所有的Navajo人。最后一对英雄兄弟出世,历尽艰难杀尽了怪物,Navajo部落才得以生存下来。
看完这段以后,我差点牙都笑掉。一定是哪个狡猾的老古董编的故事,教育女子们不可手淫。
05年横穿美国的时候,我们也经过Navajo,但当时印第安人给我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并且自己一向看不起没有文字的文化,所以好多地方都是过其门而不入。看了Preston的这本书以后,深深的叹息和后悔。希望以后有机会,去那里细细的走一走。惭愧,05年的自己,真是满是attitude啊。
11 星期四 9月 2008
『Cities of Gold – A Journey Across the American Southwest in Pursuit of Coronado』,作者:Douglas Preston。
叙述是这样开始的。作者小时候住在祖母的家里,祖母用一大幅绘有美国地图的地毯铺垫了整个的居所,而马桶正对着的,就是美国大西南。由此,东部长大的作者自幼就对这片粗旷荒凉的土地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这部书只看了一页,看了这个开头,我就知道作者是一个很会讲述故事的人。这一定是一部非常有趣的游记。后来证明,事实确实如此。
西班牙人有一个古老的历史传说,在摩尔人征服西班牙时,有七个牧师带着基督教的圣物出逃(摩尔人是穆斯林),来到美洲,建立了七个满是黄金的城市。而印第安人关于黄金的叙述,更使七个黄金之城充满了诱惑力。十六世纪中,在墨西哥总督的支助下,Coronado从墨西哥出发,开始向北进入今日的美国西南部,寻找传说中的黄金之城。这是美国大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探险考察。
数个世纪以后,在纽约有着一份高薪工作的白领Douglas Preston,也就是本书的作者,某一日突然觉得自己当前的工作和生活是如此的乏味和无意义,于是他毅然辞去工作,来到新墨西哥州,开始筹划一次探险旅程:沿着当年Coronado的路线走一次。
除了城市生、城市长的作者之外,同行的还有一个坏脾气、无法无天的艺术家Walter,以及做过牢、爱吹牛、号称驯马专家、其实一窍不通的墨西哥人Eusebio。
在历经艰险困苦、完成探险之后,作者说:
But even as I write this, nine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trip, I can close my eyes and see – as if I had recorded it on video – every single step we took, every inch of country, every hill and mountain, every spring we drank at. The heat, the mesquite, the lack of any trail, the quicksand, the foul water, the freezing nights, the endless work – every step of the way had been won only at great cost. I was starting to feel alive in a way I’d never felt before.
作者显然是在煽情了。然而奇怪的是,我却深深的相信他所经历的哪种Feel Alive的感觉,深深的觉得羡慕。
今天是公司庆祝Beta Launch的Party,在Hollywood的一家半保龄球场、半酒吧的店里举行。我坐在角落的沙发上,耳边满是保龄球滚动、撞击的声音和同事们的欢呼,渐渐的,就听不见杂音,完全融入到作者的叙述中去了。